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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业务

国枫代理的重大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获得胜诉结果

发布时间:2019.08.16 来源: 浏览量:196

近日,国枫律师代理的重大借款合同纠纷案取得胜诉裁决。本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下称“北仲”)审理,仲裁庭除将违约金调减至24%之外,支持了国枫代理的仲裁申请人包括借款提前到期的其他仲裁请求,最终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息、违约金等款项共计人民币六亿余元。本案由谢刚律师团队承办。

 

案外人与被申请人签署了系列协议,约定案外人向被申请人提供借款。而后,仲裁申请人某企业通过诸份《债权转让协议》取得了案涉借款的债权。本案部分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未依协议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国枫协助申请人起草了借款提前到期通知函,向债务人、保证人主张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息,此后,国枫代表申请人向北仲提起仲裁。  

 

借款是否提前到期是本案争议的焦点,国枫律师从法律规定、立法理念、司法实践等诸多角度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针对借款应当提前到期进行了详尽的论述。此外,国枫律师对被申请人提出的还款主体、债务冲抵等诸多抗辩理由进行了有力反驳。经审理,仲裁庭最终裁决借款提前到期,并支持了申请人的绝大部分仲裁请求。

 

国枫律师凭借丰富的诉讼仲裁经验和过硬的专业能力,代理客户取得了胜诉裁决,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客户的权益,实现了客户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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