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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业绩 | 国枫助力豪美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发布时间:2026.07.07 来源: 浏览量:53

2026年7月,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豪美新材,股票代码:002988)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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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专业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轻质高强铝基新材料解决方案提供商,已形成从熔铸、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到深加工以及下游系统门窗的完整产业链。公司是国内最具规模的汽车轻量化铝基新材料企业之一,产品终端覆盖奔驰、宝马、丰田、本田等一线合资品牌,以及小鹏、赛力斯、蔚来、小米汽车等造车新势力。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华东汽车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及零部件产能扩充项目”“华南汽车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及零部件产能扩充项目”“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华南生产基地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成后,公司将通过在华东地区建设涵盖熔铸、挤压、精加工及总成装配的全流程生产基地,满足华东区域整车厂客户的“近地化配套”需求,降低物流成本,提升供应链韧性;同时提升精加工自动化水平,并前瞻布局“低空飞行器用轻量化机体与动力系统结构件开发”“机器人轻量化关节与结构系统产品开发”“高散热液冷散热器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等前沿课题,深度介入高增长蓝海市场。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豪美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其本次发行事宜全程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本项目由执行合伙人周涛领衔,签字律师为合伙人桑健律师和贺双科律师,项目组成员还包括温定雄律师以及律师助理赵畅汪韵


在此,感谢豪美新材将全部的信任托付予国枫,同时感谢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项目中对国枫工作的支持与协作。也感谢为本项目提供指导与建议的各位内核律师和每一位为本项目辛勤付出的国枫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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