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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业绩 | 国枫提供法律服务的伟时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发布时间:2025.07.28 来源: 浏览量:51

2025年7月23日,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伟时电子,股票代码:605218)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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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主要从事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智能显示组件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形成了以车载显示产品为核心,数码相机、VR、游戏机等消费电子显示产品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布局。此外,公司还研发、生产、销售橡胶件、五金件等产品。


伟时电子是全球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领域领先企业之一,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不断加深的一体化生产能力,持续打造技术领先、质量过硬、服务周全的优质产品,与全球知名液晶显示器生产商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终端主要应用于全球知名整车厂商及新能源汽车品牌。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0.00万元,将用于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合了市场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契合汽车轻量化发展以及车载显示智能化的行业未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充分发挥规模优势,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持和巩固公司在车载显示行业的市场领先地位。





继成功襄助伟时电子首发上市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继续担任伟时电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法律顾问,为其提供全程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本项目由合伙人曹一然律师负责,签字律师为曹一然律师、李易律师。


同时感谢发行人伟时电子、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枫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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