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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业绩 | 国枫提供法律服务的继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

发布时间:2023.09.01 来源: 浏览量:739

2023年8月31日,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继峰股份,股票代码:603779)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


继峰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内饰件及其系统,乘用车座椅以及道路车辆、非道路车辆悬挂驾驶座椅和乘客座椅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的全球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公司建立了覆盖全球的生产和营销网络,在全球20个国家拥有约70家控股子公司。


继峰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81,000万元,将用于“合肥汽车内饰件生产基地项目”“长春汽车座椅头枕、扶手及内饰件项目”“长春汽车座椅头枕、扶手及内饰件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公司主营业务为核心,有助于全面提高公司乘用车座椅总成、头枕扶手及电动出风口等产线的产能水平及产品质量,加强对公司乘用车座椅总成、电动出风口等新兴业务布局,进一步提升品牌实力与知名度,开拓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及未来三年业务发展规划落地。


继成功襄助继峰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发行上市后,国枫律师事务所继续担任继峰股份本次项目的法律顾问,为其全程提供了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本项目由合伙人胡琪律师领衔,项目签字律师为胡琪律师、董一平律师,项目组成员还包括付涵冰律师、曹琳律师。


感谢继峰股份对国枫的信任,感谢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国枫的高效合作,也感谢为本项目辛勤付出的每一位国枫同事。祝贺继峰股份本次发行项目顺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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