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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视角

国枫观察 | “蹭热点”违法违规典型情形

发布时间:2026.07.02 来源: 浏览量:57

2026年以来,证监会、沪深交易所持续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对蹭热点、炒概念等行为依法查处。近期查处的“蹭热点”违规行为,本质上属于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违反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法定要求。


作者:证券合规咨询团队


2026年以来,证监会、沪深交易所持续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对蹭热点、炒概念等行为依法查处。近期查处的“蹭热点”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通过模糊表述、夸大宣传、选择性披露等方式,将自身业务与市场热点强行关联,核心目的是短期内刺激股价波动,本质上属于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违反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法定要求。典型情形主要包括:


一、非法定披露渠道

违规发布热点相关信息


部分上市公司通过企业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与热点概念相关的不实或不完整信息,或通过投资者关系活动,选择性释放与热点相关的信息,未按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渠道披露,未全面披露业务实际进展及风险。


(一)DKSZ(沪主板)


DKSZ于2025年12月31日收盘后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上传《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回答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BFDZ在商业航天、AI业务、与华为合作等领域的相关问题。其中提到在卫星互联网领域,BFDZ主要提供星载高性能计算、AI智算及射频传输三类产品,已成功构建了全国产化的解决方案;在特种领域,BFDZ持续跟进相关型号项目,AI产品已进入量产阶段等内容。相关内容发布后,截至2026年1月12日,公司股价累计上涨19.37%。


经监管督促,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智能计算、星载通信等卫星通信产品2025年全年订单约390万元,占整体业务比重不足0.1%,且后续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前述提到的进入量产阶段的AI产品尚处于小批量交付阶段,未形成大规模销售,2025年订单约1000万元,收入占比较低,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未来发展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披露的内容未能准确反映公司卫星通信产品、AI产品的发展阶段、销售规模及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影响,也未就未来发展存在的不确定性等情况充分提示风险,经监管督促才发布公告予以说明,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处罚情况:上交所于2026年1月13日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侯某予以监管警示;DKSZ于2026年5月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DKSZ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董事会秘书侯某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二)SLJN(沪主板)


2026年2月12日13时02分,SLJT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SLJN再获海外订单,助力商业航天太空探索》的文章;13时25分,SLJN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同标题及内容的文章。上述文章称,SLJN先后获得3个海外订单,共计12台高效换热器设备,将用于SpaceX星舰发射基地扩建配套的燃料生产系统,这是继前期合作后,该产品再度应用于SpaceX星舰发射基地,充分印证了海外客户对公司产品可靠性的高度信任。


2026年2月12日13时05分,SLJN股价开始快速上升,13时26分SLJN股价涨停。


2026年2月12日17时20分,SLJN发布《关于海外订单的说明公告》,披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所涉3项订单金额合计约为1,392.3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0.11%,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公司未直接与SpaceX发生合作,为项目非独家间接供应商;公司相关订单的获取受商业航天项目建设及扩产规划的影响较大,未来订单的获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上述微信公众号文章涉及SLJN业务拓展、客户关系、产品应用领域等经营信息,且商业航天为近期市场热点,相关内容属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公司未准确、完整表述订单金额及占比较小、SLJN系SpaceX非独家间接供应商、相关业务为偶发性业务等重要情况,导致在两个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存在误导性。


处罚情况:上交所于2026年2月12日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杨某予以监管警示。2026年4月2日,江苏证监局对SLJN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SLJN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董事会秘书杨某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控股股东SLJT处以400万元罚款;对SLJT品牌与公共关系部总经理陆某处以250万元罚款。


二、互动平台回复或

主动发布夸大性信息


部分上市公司在上证E互动、深交所互动易等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刻意放大自身与热点概念的关联性,对业务实质、进展阶段、收入占比和风险因素则避重就轻。


(一)YJX(科创板)


2026年1月5日,YJX人为策划以“自问自答”方式,在上交所e互动平台发布“公司在脑电信号采集等核心芯片方面的产品进展与后续规划”的提问,并于次日盘后回复称“公司通过早期投资布局,已涉足脑机接口芯片领域。公司推出的IPA1299是一款8通道、低噪声24位ADC芯片,专用于人体生物电信号的高精度测量,可适用于脑电信号采集等脑机接口相关场景。IPA1299芯片已量产出货,性能参数可媲美海外头部芯片产品”。


公司前述回复称“涉足脑机接口芯片领域”,同时称“公司推出的IPA1299”“性能参数可媲美海外头部芯片产品”“IPA1299芯片已量产出货”,但公司脑机接口产品的技术路径为非侵入式,与国外侵入式主导技术路径存在显著差异。且“IPA1299芯片”为YJX与参股公司共同推出,目前处于市场培育期,尚未形成规模化销售及收入,与回复中所称的“公司推出的IPA1299”“已量产出货”描述不符。


2026年1月7日上午7点48分,公司发布了《关于上证E互动平台有关问题回复的说明公告》,对上述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处罚情况:2026年3月27日,深圳证监局对YJX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YJX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董事、首席执行官陈某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总经理黄某伟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罚款;对董事会秘书吴某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二)HXGG(沪主板)


HXGG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提到公司作为联合体项目成员,联合中标箭元中大型液体运载火箭总装总测及回收复用基地(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签约合同价约为2.53亿元,公司涉及工程部分的合同价约为6931.88万元。该信息发布后,引发市场关注,截至2026年1月13日,公司股价已经多次连续涨停并2次触及股价异常波动。


经监管督促,公司于1月8日提交披露《关于项目中标事项的说明公告》称,根据公司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公司主要负责相关工程项目生产车间厂房钢结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等相关施工工作,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发生的日常经营行为,涉及的合同金额较小,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比例不到1%,对公司全年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E互动平台回复内容未能准确反映公司项目中标的具体实施工作,也未就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实际影响、合同履约存在不确定性等情况充分提示风险,经监管督促才披露公告予以说明,相关信息发布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处罚情况:上交所于2026年1月13日对HXGG及董事会秘书姚某予以监管警示。


三、自愿性临时公告中

披露误导性表述


部分上市公司在披露合作协议等公告时,刻意绑定热点概念,对产品开发阶段、合作不确定性等关键信息隐瞒或淡化披露。


(一)RBKJ(科创板)


2026年1月9日,RBKJ与NDSD签订《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RBKJ于2026年1月13日晚发布《关于与NDSD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披露了“自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31年,RBKJ合计为NDSD供应国内区域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为305万吨,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等信息。


RBKJ上述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合作协议》实际条款内容等情况:一是《合作协议》并未对总销售金额作出约定,且公司在2026年1月19日关于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称“1200亿元合同总金额是公司估算得出”“销售金额具有不确定性”。二是《合作协议》约定的需方采购量为不低于305万吨预测值的70%,且最终以供需双方后续签订的框架性、年度性或者单笔采购合同为准。三是公告披露公司自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31年向需方供货,但《合作协议》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止。四是《合作协议》将RBKJ满足综合竞争力要求(综合竞争力特指:同时满足政策要求、商务条件、产品质量、材料性能指标及产品交付时间及数量等条件)作为需方履约的前置条件,但公告未予披露。


处罚情况:上交所于2026年4月10日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2026年4月10日,宁波证监局对RBKJ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RBKJ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白某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董事会秘书俞某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二)YHL(科创板)


YHL于2026年1月6日17点43分发布《关于自愿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以下简称《首次公告》),其中涉及NJXL技术路线及产品情况的披露信息为“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目前已开发有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迷走神经刺激仪等产品”。但实际上,NJXL的技术路径为非侵入式技术,仅有迷走神经刺激仪有样机,尚处于二类医疗器械证书注册准备阶段,其余产品尚在研发均无样机。《首次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未能准确、完整地反映NJXL实际技术路线及产品情况。


YHL于2026年1月6日21时27分发布《关于自愿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2026年1月7日22时37分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问询回复公告》),《补充公告》仍未完整披露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产品所处的实际开发阶段。同时,《问询回复公告》提及NJXL“在非严肃医疗产品方向具备市场销售能力,目前已有订单”,但《问询回复公告》所涉非严肃医疗产品目前未有实际订单,仅有框架性合作协议,相关表述未准确反映NJXL非严肃医疗产品实际情况。


处罚情况:上交所于2026年1月7日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某予以监管警示。2026年3月17日,深圳证监局对YHL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YHL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胡某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董事会秘书王某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存在重大遗漏


部分上市公司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未对引发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进行针对性澄清。


(一)TPGF(沪主板)


TPGF于2025年12月26日完成全资子公司TPXC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公开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TPXC主要经营范围是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及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等。此后,公司设立子公司事项被公开媒体报道并引发市场相关讨论。2025年12月29日、12月30日,TPGF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并于2025年12月29日触及异常波动标准。12月30日、12月31日公司分别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暨停牌核查公告》。相关公告均称,截至目前,公司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计划,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12月31日,公司将TPXC的经营范围变更为橡胶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


公司前期筹划控制权转让事项,涉及人工智能业务相关市场主体,股价已经多次触及异常波动,并多次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在此背景下,本次公司设立经营范围涵盖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可能再次引发市场对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猜想。公司在市场已有相关传闻、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后又在短时间内变更子公司经营范围,在明知自身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计划的情况下,均未在设立子公司后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的相关公告中进行针对性说明澄清,未充分提示相关风险,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上交所于2026年1月5日对TPGF和董事(代行董事长)沈某、董事会秘书吴某予以监管警示。


处罚情况:上交所于2026年1月5日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2026年1月9日,证监会对TPGF下发《立案告知书》,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等,对TPGF予以立案。目前,案件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二)JLSJ(深主板)


JLSJ于2025年12月17日、12月18日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时称,公司在商业航天领域为国内可回收火箭提供了产品支持;公司正积极将技术优势延伸至商业航天前沿领域,且已为国内可回收火箭提供了包括捕获臂装置、试验拉索装置等关键产品支持。同时,公司2025年12月18日、12月29日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提到,公司为商业航天地面发射提供了系统性保障;公司正积极将技术优势延伸至商业航天前沿领域等。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2月11日,公司股价累计大幅上涨,期间多次触及异常波动。


JLSJ在发布的信息中未谨慎、客观、完整地说明公司商业航天业务收入金额及占比较低的情况,且未充分提示风险,特别是部分投资者在互动易多次就公司商业航天业务收入规模等信息进行提问时,公司仍未予以正面回复,且未在此后多次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中作出说明并进行风险提示。经监管督促,公司才于2026年2月12日披露《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说明公司2025年度在商业航天领域取得订单累计金额996.51万元,其中2025年可确认的收入金额更小,占公司2025年收入比例低于0.50%;2026年初至披露日取得商业航天订单累计金额128.65万元,金额及占比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均很小。2026年2月12日、2月13日,公司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


此外,公司还存在未及时核实并澄清市场传闻的问题。自2026年2月4日起,市场出现JLSJ“中标海南4.58亿元可重复使用火箭海上回收系统项目”“商业航天业务已实现订单规模化落地,截至2026年2月,累计手握国家级订单+商业订单超6.8亿元,订单排产已至2026年第三季度”等传闻。JLSJ未及时核实并澄清相关市场传闻,经监管督促,公司才于2026年2月12日披露《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澄清前述市场传闻均为不实信息。


处罚情况:深交所于2026年3月18日对JLSJ及董事长杨某、总裁杨某、董事会秘书张某以通报批评的处分;JLSJ于2026年6月26日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JLSJ给予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董事会秘书张某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总裁杨某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有效配置资源和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基础,发挥着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功能。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其核心应在于补充对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而非借助热点题材炒作股价、误导市场预期。上市公司需提高合规意识,严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底线,坚决杜绝故意“蹭热点”、利用自愿披露信息不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


特别提示:本文内容来自《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通讯(202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