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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业绩 | 国枫提供法律服务的新宝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发布时间:2016.10.24 来源: 浏览量:1963

2016年10月19日,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宝股份,股票代码:002705)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新宝股份是国内最大的小家电产品ODM/OBM制造商之一,主要从事小家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2013-2015年度中国最大的电热水壶、液滴式咖啡壶、搅拌器和多士炉出口商。新宝股份致力于多元化发展,在巩固现有厨房小家电优势产品线的前提下,逐步向家居护理类电器、婴儿电器、健康美容电器等延伸拓宽,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新宝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1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智能家居电器项目、健康美容电器项目、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新宝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法律顾问,为其提供全程专业化的法律服务。本项目由张利国律师团队承办,项目组成员为周涛、潘波和黄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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