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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业绩 | 国枫提供法律服务的清华控股公开发行2015年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发布时间:2015.11.18 来源: 浏览量:1825

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132003, 证券简称为15清控EB)公开发行2015年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于2015年8月1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2015年10月28日发行完毕。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每张人民币100元。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负责权限内国有资本、股权的经营和管理,主要从事科技成果产业化、高科技企业孵化、投资管理、资产运营和资本运作、技术信息咨询等。目前,公司经营性资产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能源环保、生命健康、科学技术与知识服务和资产管理等领域。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可交债项目的法律顾问,为其提供了全程专业化法律服务 。本项目由金俊律师团队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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