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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业绩 | 国枫提供法律服务的沃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发布时间:2018.03.02 来源: 浏览量:2089

2018年2月6日,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格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31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

 

沃格光电是国内平板显示(FPD)光电玻璃精加工行业的领先公司之一,主营业务是FPD光电玻璃精加工业务。FPD光电玻璃(主要为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即TFT-LCD)经过公司精加工后主要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公司是国内首家拥有In-Cell抗干扰高阻镀膜技术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填补了国内该项技术的空白,并被评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精特新企业”和“江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称号。

 

沃格光电客户主要为显示面板、触控显示模组等平板显示产业链企业,主要客户包括深天马、京东方、TCL集团等行业内众多知名大型企业,公司与上述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逐步在行业内赢得了良好口碑。公司坚持以市场为中心,以客户为导向,不断地进行研发、技术改造以及生产投资,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FPD光电玻璃精加工行业的重要成员,公司掌握的In-Cell抗干扰高阻镀膜技术更是打破国外公司垄断,为我国平板显示产业链竞争力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沃格光电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顾问,为其提供了全程专业化的法律服务,本项目由孙林律师团队和邱晓岩律师团队合作承办,项目组成员为黄晓静、方啸中、陈威、刘磊、姚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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