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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业绩 | 国枫提供法律服务的科美华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挂牌函

发布时间:2017.08.04 来源: 浏览量:2104

2017年7月26日,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珠海科美华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美华”或“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通过审核,取得挂牌同意函,证券简称为“科美华”,证券代码为“872000”。

 

科美华成立于2009年12月,2016年8月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要经营医疗美容及美容机构咨询服务,旗下成立了多家整形医院,是一家在技术力量以及社会声誉上值得信赖的专业整形医院。科美华主要开展整形外科、美容皮肤科、中医美容科、生活美容科等服务项目。自成立以来, 公司以“开拓与规范整形美容行业”为使命,定义黄金分割法与东方审美观相结合的“美丽新规则”,宏扬“美式设计与整形技术”、导入“视顾客为家人”的美丽服务理念,贯彻“十五项美丽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安全性、性价比最高的产品与服务,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赢得了客户广泛的信赖与赞誉,奠定了国内一流专业整形机构的地位。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科美华挂牌项目的法律顾问,为其提供了全程专业化法律服务。科美华新三板挂牌项目由朱锐律师团队承办,项目组成员为朱锐律师、靳舒晗律师、吴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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