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精研思 笔耕不辍

出版物/Publications更多分类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8层

电话:86 10 8800 4488, 6609 0088

传真:86 10 6609 0016

邮编:100005

国枫视角

注册制下穿透核查的方法和界限(上)

发布时间:2020.09.11 来源: 浏览量:4839

文章作者:李海燕

【本文背景】

2019年1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确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入手稳步实施注册制试点改革。2019年3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7月3日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交所同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配套制度规范上交所科创板试点注册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及持续监管相关事宜。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证券法》确立了在我国资本市场的证券发行注册制度并规范新证券发行条件。2020年6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步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配套制度,规范在深交所创业板试点注册制首次发行股票及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及持续监管相关事宜。

历经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及新《证券法》全面实施资本市场注册制的改革,对拟IPO企业(以下简称“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本文重点分析在注册制背景下对发行人进行穿透核查的方法和界限。

一、穿透核查的目的

穿透核查指对拟发行人股东身份及其内部股权结构的逐层核查,直至穿透披露至最终投资人,即通常表现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自然人或上市公司为止。穿透核查作为中国证监会反馈和交易所问询的“常客”问题,其主要目的如下:

1.核查发行人的股东是否适格;

2. 核查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关系;

3.核查发行人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人数超过200人的情形;

5.认定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的反馈问题和回复思路总结股东资格及股权代持问题的核查方法和核查界限。

二、发行人股东资格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核查方法及界限

(一)发行人股东资格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在发行人申报IPO的过程,股东适格是非常基础的核查事项,即发行人的股东需要具备成为发行人股东的资格而且要求其取得发行人股权的过程和结果真实且合法合规,关于发行人特殊类型股东资格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二)发行人股东资格的核查方法及核查界限

1.案例:亚世光电(002952)

【问询问题】发行人现有股东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

【核查方法】

自然人股东:取得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调查表及承诺函;

外资股东:取得境外律师出具的关于外资股东的《法律意见书》及外资股东的确认函;

做市商股东:取得做市商的基本工商资料、承诺函,并网络核查其从业资质;

法人股东:取得该类股东的基本工商资料、承诺函,并网络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

有限合伙型基金:取得该类股东的基本工商资料、承诺函,并网络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基金业协会网站信息;

契约型基金:取得该等股东提供的其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明细及基金合同(未全部取得)及其出具的承诺(未全部取得),并网络核查基金业协会网站信息;

【核查界限】中介机构核查发行人直接股东的相关文件及承诺函,就未取得相关资料及承诺函的股东,分析其持股比例是否对公司的股权清晰及稳定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案例:新媒股份(300700)

【反馈问题】发行人间接股东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核查方法】核查发行人股东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公司章程、合伙人协议、股东承诺、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资料;发行人股东出具股东适合确认函;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基金业协会网站等公开信息;

【核查界限】鉴于发行人法人股东省网公司的股东及间接股东中存在诸如上市公司、私募基金、非上市金融机构等特殊主体以及间接股东数量极其庞大的特殊情形,中介机构在核查范围、方式及手段等方面有限的情况下没有对发行人直接股东与间接股东的背景穷尽核查并作出判断。中介机构仅就发行人间接股东(仅限于发行人2级出资人层级)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3.案例:圣元环保(300867)

【反馈问题】请穿透核查发行人机构股东情况,说明发行人历史上及目前股东、间接股东是否具备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资格。

【核查方法】核查发行人股东名册,核查外部非自然人股东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工商资料、盖章确认的股东调查表并对外部非自然人股东进行穿透核查。

【核查结论】中介机构对发行人机构股东股权结构穿透后就发行人历史上及目前股东、间接股东具备法定资格发表意见。

4.案例:康泰医学(300869)

【反馈问题】说明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各层股东是否适格?

【核查方法】核查发行人股东名册,核查外部非自然人股东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工商资料、盖章确认的股东调查表并对外部非自然人股东进行穿透核查并取得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相关股东的说明或确认。

【核查结论】中介机构对发行人机构股东股权结构穿透,并取得相关股东说明或确认并发表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的各层股东具备法定资格发表意见。

(三)总结

结合前述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中介机构针对发行人股东资格的核查界限不尽相同,往往根据发行人股权结构穿透后的复杂程度,结合现有核查手段能涵盖的核查范围,最大限度地对发行人间接股东资格进行核查确认。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核查方法及界限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的相关法律法规

image.png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核查方法及界限

1.案例:君实生物(688180)

【问询问题】发行人直接和间接股东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利益输送安排?

【核查方法】

发行人部分直接和间接股东提供的《调查问卷》、基本工商资料及承诺函。

三类股东:核查三类股东提供的产品合同、权益人信息表、穿透后的出资人名单及其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查询基金业协会网站。

【核查界限】发行人现有417名内资股股东,中介机构就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发行人的“三类股东”;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内资股股东进行核查并就前述股东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对赌协议 等特殊协议或利益输送安排发表法律意见。

2.案例:君实生物(688289)

【问询问题】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股东中是否存在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的情况,出资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况。

【核查方法】

直接股东:发行人机构股东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工商登记资料、信息调查表及确认函。

间接股东: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企查查等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核查发行人及其穿透后股东信息;机构股东出具的关于三类股东相关的确认文件及部分发行人第一层间接股东中机构股东提供的确认函;查询基金业协会网站核查发行人机构股东及第一层间接股东的私募基金/ 基金管理人备案公示信息;

【核查界限】发行人共有15名机构股东,中介机构穿透核查机构股东的第一层间接股东中存在三类股东,并对该等间接股东中三类股东的备案情况予以披露但未穿透披露最终权益人信息情况,并就发行人全部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况发表法律意见。

3.案例:石头科技(688169)

【问询问题】发行人所有直接和间接股东目前是否存在以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形式代他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核查方法】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机构投资者签署的投资协议、合资合同、相关会议决议;发行人现有股东填写的调查问卷及出具的《关于股份权属清晰的声明》;对发行人相关人员的访谈。

【核查界限】中介机构通过核查发行人直接股东的相关文件且由发行人直接股东出具相关声明就发行人直接及间接股东不存在委托持股等其他形式的代持关系发表法律意见

4.案例:中岩大地(003001)

【反馈问题】发行人直接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董监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关联关系与特殊利益安排。

【核查方法】核查发行人全部直接及间接股东填写的调查表及出具的承诺函。

【核查界限】发行人共有6名机构股东,中介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全部直接及间接股东的调查表及其出具的承诺,并就发行人全部直接间接股东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利益输送安排发表法律意见。

(三)总结

针对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关系的核查界限也往往与发行人股权结构的复杂程度相关,中介机构通过对发行人股权结构的穿透核查取定发表结论的界限范围,如上述案例所示,中介机构的核查界限分布在特定股东群体(如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发行人的“三类股东”;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内资股股东)、发行人第一层间接股东、直接股东、全部直接及间接股东。根据实践中IPO的审核要求,中介机构应当出于审慎核查的考量,最大限度对发行人直接及间接股东的股权关系进行实质性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