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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动态

国枫动态 | 第一届中国“红枫叶”资本市场法律论坛——科创板注册制法律问题研讨会在沪召开

发布时间:2019.04.03 来源: 浏览量:1810

 

2019年3月30日,由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第一届中国“红枫叶”资本市场法律论坛——科创板注册制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上海财经大学顺利召开。

 

本届论坛聚焦于科创板注册制中的法律问题,探讨应如何完善资本市场法律体制并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受邀嘉宾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上海仲裁委、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诸多机构的专家及学者。

 

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教授郑少华,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姜瑞明,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张新分别做开幕致辞。姜瑞明主任表示,国枫上海办公室自成立至今已经形成了五大业务板块,在资本市场领域排名也是名列前茅。自3月1日科创板相关规定出台以来,各方对于科创板的关注空前高涨,希望今天的论坛能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做出努力,并期待“红枫叶”资本市场法律论坛能够历久不息。

 

论坛围绕着证券发行注册改革的法律逻辑及制度建设、科创板信息披露法律问题、各中介机构法律责任问题、科创板投资者保护等四个单元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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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周伦军、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肖伟、上海证监局法制工作处处长曾继峰分别发言,表示科创板注册制的法规体系并非“无中生有”,而是在原有资本市场法规体系基础上的改革创新,此次政策出台落实了交易所的责任,交易所将从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的角度,充分披露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须的信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随后,关于科创板信息披露法律问题,上海金融法院综合一庭庭长单素华、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有星、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李童云、复星创富董事总经理林文海进行了发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徐寿春进行了补充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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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童云律师提到国枫律师事务所在过去25年来一直活跃于资本市场领域,对于本次科创板及注册制带来的变化也会从实际情况进行考虑,并从科创板及注册制的显性变化及隐性变化两个角度进行了分析。

 

关于保荐人的法律责任及持续督导责任边界、各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法律责任如何合理划分,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朱黎庭指出在新的制度出台时,需要征询司法机构的意见制定规则,这样能有效避免风险,给予市场更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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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关于科创板的严格退市机制,发言人和与谈人也谈了各自的看法,包括科创板严格退市机制下中小投资者利益如何通过司法程序得到保护,以及特殊股权结构引发的公司治理和投资者的保护问题,并对此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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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闭幕式上,在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朱黎庭的主持下,上海法学会金融研究会会长吴弘,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致闭幕词,并期望未来市场能有更好的前景。